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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无形资产评估?无形资产如何评估?无形资产评估的必要性?

发布时间: 2022-05-28 作者:admin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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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知识经济及信息化高速发展的当代,经济全球化进程愈演愈烈,无形资产的地位和作用愈来愈趋向于核心。当今的世界强国,无一不是专利、商标和软件强国。世界上绝大多数的专利权、商标权、软件著作权等无形资产要素被他们所拥有或控制,用以占领他国市场,积累原始资本。即便是未建立实体公司,也无实际投入,只要在其他国家获得无形资产相关权益,就能牢牢控制当地市场。


对比而言,国内企业由于无形资产意识淡薄,在不知不觉中便失去了宝贵的市场。笔者拟从狭义的无形资产概念和重要性以及无形资产评估中面临的问题简述自身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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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形资产的概念及特点

(一)无形资产的概念

无形资产是指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无形资产通常包括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特许权、土地使用权等。因土地使用权评估有相应的法律法规规范,且我国目前统一设置了“土地估价师”职业资格并对相关评估方法、程序等内容做出了详细的要求,本文对土地使用权相关内容不再赘述。欲了解“土地使用权”评估知识,请参阅各类相关书籍。


(二)无形资产的特点


从无形资产的概念就可看出,无形资产有明显区别于其他资产的特点,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无形资产通常表现为某种权力、技术或获取超额利润的综合能力。比如:土地使用权、专利技术、商标权等。它没有实物形态,却能够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或使企业获取超额收益。不具有实物形态,是无形资产区别于其他资产的特征之一。


二是无形资产能够在较长时期内为企业提供经济利益。一项资产之所以能成为资产,其首要的前提是能为企业提供经济利益。无形资产亦不例外,要想成为企业的资产,体现自身的价值最为重要,而且为企业提供经济利益的时间不能是短期的,要能在很长一段时间内持续带来经济利益。


三是企业持有无形资产的目的不是为了出售而是为了生产经营,即利用无形资产来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给他人或为企业经营管理服务。


四是无形资产在创造经济利益方面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无形资产必须与企业的其他资产(包括人力资源、硬件设备、固定资产、原材料等)相结合,才能为企业创造经济利益。


此外,无形资产创造经济利益的能力还较多地受外界因素的影响,比如:新技术更新换代的速度、无形资产所生产产品的市场接纳程度等。


五是无形资产是企业有偿取得的。无论是自创还是外购,企业均需付出一定的对价才能取得该项无形资产的所有权。


2当前无形资产评估领域存在的问题

2008年,财务处颁布了《资产评估准则-无形资产》,《专利资产评估指导意见》,第一次将无形资产纳入评估范畴,使得无形资产评估步入了一个相对比较规范的阶段。然而,现今的无形资产评估方法仍存在些许不足。


无形资产的评估结果与评估方法密不可分,目前,资产评估方法主要分为:市场法、收益法和成本法三种。这对于无形资产评估亦适用。但由于我国的无形资产评估方法受到本国国情的影响,且相关业务近些年来才得到发展,距国际化的评估标准仍存在些许不足。制衡着我国无形资产评估业务的纵深发展。


(一)评估专业人员经验匮乏


而就目前的实际情况而言,绝大多数的评估人员从事资产评估工作的时间较短,执业经验稍显不足。从2017年山西省注册评估师协会发布的《2016年度资产评估机构综合评价》数据来看,山西省的资产评估行业执业资产评估师平均执业年限只有11年。纵观山西省经济发展历程,资产评估师11年的执业年限,可能更专注于传统领域的评估。


(二)评估专业人员理论素质不高


无形资产评估是一个巨大的工程,不仅要求我们的评估专业人员拥有正确的职业道德操守,同时对我们专业人员有过硬的专业知识要求,特别是对国内外科技发展的趋势,被评估无形资产自身的寿命期限、风险程度、成熟度等有很深的了解。


目前,我国无形资产评估业的从业人员中大多是科技人员或财会人员,对于他们来说,这是一个崭新的领域,需要认真研究无形资产评估的理论、方法和技巧,了解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和新的专业及财会知识等。


同时,也因整个大环境对无形资产重视程度不够,导致我国评估专业人员对无形资产评估的研究由来不深,对无形资产的综合分析和较深层次的判断就不够明确。


一是资产评估专业人员职业道德素质不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的实行对现阶段资产评估行业进步有重要意义;可以更好地指导评估行业对社会公共利益的保护与责任。但从评估实践来看,资产评估专业人员职业道德素质还存在些许问题:未按照准则规定履行好资产评估师的义务与职责、违反职业操守为委托方出具虚假报告、过高或过低估计资产等。


二是评估各项取值存在问题。从国际和国内整个评估行业来看,针对无形资产的评估,评估准则确定了成本法、市场法、收益法三种不同的方法,但就从评估实践来看,因成本法无法体现无形资产真正的市场价值,市场法又因交易案例的缺乏而无法选择适当的案例,导致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在评估时,首选的方法往往是“收益法”。收益法评估最重要的是确定三类基本参数,即:收益额、收益时间、折现率。


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因评估人员对不同种类无形资产的寿命期限、风险程度、成熟度了解不够,导致在测算时对这三类因素的取值往往重点依赖于委托方提供的数据或带有很强的主观性,最终评估值往往不尽如人意。更有甚者,有些评估专业人员为了迎合委托方各类目的,随意调整各类取值。致使无形资产评估公信力下降。


(三)无形资产评估准则体系不完善


一是无形资产单独制定准则,淡化了无形资产与企业价值之间的关系。对比《国际评估准则210-无形资产评估》和《美国专业评估执业统一准则》,我国《资产评估准则-无形资产》和将无形资产评估放在同一个位置,即特定资产评估制定特定准则,突出无形资产的独立性和重要性;美国资产评估准则并未将资产评估单独出来制定准则,而是将其与企业权益一并融入企业价值中进行评估,突出了无形资产与企业价值之间的关系——无形资产发挥价值的途径离不开企业整体资产的运行。


二是我国无形资产评估准则与会计准则缺乏关联性。纵观《国际评估准则》,关于无形资产评估的概述,更多的是借鉴了国际会计准则,强调评估准则与会计准则的衔接。


三是我国评估准则缺乏“允许偏离”这一部分。国际资产评估准则的制定考虑的是全球各个国家的适用性,因为各个国家的现实国情不一致,制定准则时,考虑了准则在各个国家的使用会出现的偏差问题,而我国准则的制定是在严谨严肃的基础上制定的,比较适合我国的国情,但是这也阻碍了我国资产评估行业的国际性发展。


3加强无形资产评估理论研究 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知识经济时代,谁掌握了技术,谁就掌握了市场,掌握了市场,才能掌控自身的经济命脉。无形资产在现代经济中扮演者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合理的估算无形资产的价值,才能维护市场经济正常运转,合理确定企业价值。


(一)强化人才选用及培养


首先,选拔人才要善于取优劣汰,要从全方位识别有用的评估专业人才,选择本质、根基好的人才予以留用。




其次,要为人才培养创造必要条件。人要成才,需知识灌输、道德情操培养、能力锻炼、实践中丰富经验,要搭建好相关的平台,为人才的培养创造良好的物质基础。


三是要要注重人才年龄结构、专业技能结构的搭配,方能保证评估行业后继有人。四是要建立健全评估培训机制。坚持把人才培训摆在行业优先发展的地位,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办法,助力行业队伍的壮大。


(二)加强无形资产评估相关参数的“大数据”建设


在评估工作中建立公共信息网和常用数据库,对于无形资产评估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现代化、高效化具有重要意义。要强化数据库建设,将同质同量的无形资产建立常用数据库,供评估专业人员选用。同时,要根据时代和经济的发展,及时更新相关数据库。


(三)借鉴《国际评估准则》及《美国专业评估执业统一准则》,完善我国资产评估体系建设。



基于目前我国无形资产评估准则的现状,要充分借鉴国际先进的评估准则,针对我国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用以完善我国资产评估体系建设。


一是要充分体现无形资产的独立性,又要将无形资产植入企业价值中进行估值,切实体现无形资产真实价值,保障企业价值的完整性。


二是要将无形资产评估准则与企业会计准则关联起来,我国资产评估行业起源于上世纪末,无形资产评估产生的时间相对就更晚,相对于会计行业对无形资产的计量及核算而言,各方面的成熟度对比会计行业稍有差距。制定准则时,一定要借鉴相关会计准则的内容,借以维护准则的权威性及社会认同度。


同时,要充分借鉴国际上先进的无形资产评估相关准则,提高无形资产及整个评估行业的国际认知度及影响力。切实使我国无形资产评估与国际接轨。


(四)完善无形资产评估方法及制度

在三大基本方法的基础上,针对不同类型的无形资产制定具体评估操作指南,具体业务具体分析。无形资产,因其特殊性,导致在进行无形资产评估时,市场途径和成本途径受到严重的限制。


一是无法找到类似的交易案例,即便是能找到同质的资产交易案例,也会因其面临的市场环境、交易双方对无形资产持有的态度等因素的不同导致市场案例的不适宜;


二是无形资产的成本无法有效的计量,笔者接触过的企业中,能有效且完整核算无形资产的成本的企业微乎其微,另一方面,无形资产的价值主要体现在其为企业带来的超额利润,而成本法是从再取得资产的角度来反映无形资产的交换价值的,研发成本与超额收益价值之间的对应性很小,因而也不能真实的反映无形资产的价值。进而,收益法在无形资产评估中显得更加合理(声明:笔者并非排除市场途径和成本途径的适用性)。


但实际操作过程中,收益法也遇到许多问题,如:指标滥用、简化操作、政府影响等问题。


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尽快建立和完善统一的无形资产评估业的政策法规体系,来调整政府主管部门、中介机构以及资产占有单位等种种关系,界定各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规范各种中介机构和从业人员的性质、功能、种类、形式、标准和职业道德。保障无形资产的所有者、使有者的各种权益。促使无形资产合理流动,达到优化配置提高全社会无形资产的效益。